解析:
就中国现行法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所述,当犯罪行为人主动至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进行自首,并向相关人员陈述真实的犯罪行为过程时,被视为自首。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法规,犯罪分子可获得适当程度的从宽或减轻处理。
其中,如果犯罪行为轻微并没有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话,甚至可能会免受刑事制裁。当然,最终的量刑将取决于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给社会带来的潜在威胁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因素,由法院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