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旨在确保嫌疑犯或被告人得以在未经羁押的状态下继续参与社会生活。
至于在这一阶段能否报名参加高职院校的扩招选拔,相关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予以禁止。因此,从原则上来讲,若个人具备相应资质与条件,便可尝试申请此类高校的扩招名额。
然而,在此过程中亦需充分考虑到各所教育机构的招生政策以及当事人本身的实际状况和需求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