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法庭审理结束之后能否申请办理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其答案取决于各个案情的实际情况。若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期间或者是在审判活动结束以后,符合取保候审的特定条件,例如并非主犯、可能会面临相对较轻的刑事处罚、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等等,那么法院或者检察院仍然有权决定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一旦法院作出了最终的判决并且该判决已经正式生效,那么便无法再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