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详细阐明了关于承办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把被告人是否对其行为有懊悔之情列入考量范围之内,以此决定是否给予被告轻罚或重判。这个法律条文所规定的盗窃金额达到了340,000元人民币,已然构成了"数额特别巨大"这一重要情节,因此,依据该法条,被告人面临着可能长达10年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且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然而罪犯复杂多变的犯罪情节和是否存在及时醒悟并向公众表达深深歉意的悔罪表现,也将作为量刑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事项,这些诸多因素都将影响法官最终判处的具体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