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涉嫌犯有强奸罪行的犯罪嫌疑人通常将面临为期不超过37天的刑事拘留。之所以如此设定,主要原因在于,公安部门在接获被拘留人员之后,若判断其确需进行逮捕,则必须于拘留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以供审核批准。
然而,若遇特殊情形,可将申请批准的时间适当延长,最多可达一至四个工作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批准的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在此基础上,检察院应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因此,总体而言,拘留期限的最长期限为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