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遭受拘禁的嫌疑人和被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需要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其次,接受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应,以明确是否同意申请人的要求。再者,对于那些被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执行之前向他本人进行宣读,同时请他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面签名确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