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程序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被依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家属需以书面方式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受理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应当在七日以内回应申请人是否批准的请求;
接下来,如果决定为某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就必须当面向该人士宣布相关事项,且要求他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