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审查起诉期限通常设定为一个月。
2.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递交的起诉案件,有义务在一个月之内做出相应的决定,而对于那些情节较为严重或者复杂的案件,则可以适当的延长半个月的时间。换句话说,人民检察院必须在上述所规定的期限内,就案件是否应该提起诉讼以及是否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问题做出明确的决定。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工作并将案件移交之后,对其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的一项重要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