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涉及累犯问题时,尽管他们同样有可能被取保候审,但是其条件相对于其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而言更为严格。这是因为累犯所犯之罪行通常较为严重,对社会造成了更大的威胁和危害。
2、取保候审这项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并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风险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
3、然而,对于累犯这类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他们依法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如果他们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在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同时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风险的话,那么他们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