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这一刑诉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其办理时间并无全国统一之明确规定。
然而,通常情况下,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相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有义务在自收到请求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最终决定。然而,由于每宗案件的具体案情及证据审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实际所需处理时间可能会存在差异。一旦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务必在决定作出之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取保候审措施得以顺利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