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属于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有可能被处以较为轻微刑罚并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旦犯罪嫌疑人均已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就通常不需要再次被羁押于看守所之内。
然而,这并不是说犯罪嫌疑人从此将摆脱所有束缚,完全休闲自在;他们仍然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款与条件,例如必须随时听从传唤命令以及不得擅自离开居所范围等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重复适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