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已移送检察机关处理的案件,普遍情况会避免直接通知家属,除非犯罪嫌疑人主动申请或提出希望家属为其雇佣律师以及要求与其家人会面。至于该案件何时能顺利移交至检察机关步入后续程序,则需依照案件的实际调查进度来确定。理论上讲,仅当公安机关圆满完成了全部必须的核实及证据收集工作之后,才能将案件正式提交给检察院,从而启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那些案情较为简单、事实相对明朗的案件而言,整个移交过程可能只需要耗时1到2个月即可完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