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断是否应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的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时,需根据相关人员的具体情况以及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细致分析。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程序,其主要目的在于对潜在可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微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给予必要保护,同时也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型刑事处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犯罪嫌疑人。若相关人员满足上述条件且不会对侦查工作产生任何阻碍,那么法院或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