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之后的犯罪嫌疑人将不再受到批准逮捕的威胁。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检察院仍有权依法批准逮捕,这些情况包括:
1、可能存在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
2、若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重大现实威胁;
3、若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行为。取保候审是相关司法机构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暂时性非羁押性的处理方式。对于那些应当予以逮捕的人犯,如果发现其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哺乳期内的妇女,或者罪行相对轻微的人员,均可适用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