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作为辩护律师,您需要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或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公函以提出会见请求;
同时,看守所需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立即予以妥善安排。
2、在侦查阶段中,律师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公安机关预审部门必须设立具有良好设施的律师接待室;对于那些未包含国家机密信息的案件,办案机关有责任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之后的48小时之内为其安排会见活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