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拘役与刑事拘留并非同一概念。二者在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异。拘役是刑法中规定的一种惩罚方式;而刑事拘留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行政拘留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的范畴;
至于民事拘留,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方式,同样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执行主体方面,拘役及民事拘留皆由法院负责实施,而刑事拘留以及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行使权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