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无法实现退赔,若犯罪嫌疑人具备其他财产且确认为其犯罪所得,则司法机关有权强行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如冻结或划拨嫌疑人名下的银行储蓄;
另外,也可期待嫌疑人按照分期方式进行退赔。无论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前还是之后,只要犯罪嫌疑人具有偿付能力,都应依法归还被害人因诈骗而遭受的损失。若无偿付能力,也应在未来有能力之时,逐步分期偿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