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必须要求获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书。依照相关规定,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者,皆可申请取保候审:
一、根据法律判决标准,被告人有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单独适用附加刑;
二、被告人可能会因为犯罪行为而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但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三、被告人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