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一般的行业惯例,如果开发商无法如期交付房产,应该向消费者支付的违约金占到整个合同金额的2%至5%之间,并且这个比例并非由法律强行规定达成。在房地产交易中,这种情况是相当普遍存在的。对于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赔偿责任,它主要体现出了一种补偿性的性质。若购房者以违约金过高为理由提出减少或豁免的请求,那么他们必须以违约金超过实际经济损失的30%作为衡量的基准,这样才能适当的进行调整和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