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嫌犯有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的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并批准时,最长可达三十七日;若逾期未能得到释放,则表明其已正式被逮捕。若嫌疑人因协助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而遭受刑事拘留,具体将面临以下几种可能出现的结果:
1)经过全面深入的调查过程中,确认嫌疑人没有参与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那么将会被无罪释放;
2)若最终发现该名嫌疑人并不应负有刑事责任,也将获得释放;
3)若经审查,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则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应的取保候审手续,从而实现释放;
4)若经审查,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但同时存在不宜进行羁押的法律情节,则将依法为其办理监视居住手续,以确保其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