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客观事实与现行法律法规,提供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有罪但量刑较轻或者可以从轻处罚、甚至免于刑事责任的相关证据及法律意见,这是辩护律师在处理各类罪名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原则,同样也适用于受贿罪的辩护工作。任何偏离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的辩护方式,不仅无法起到实质性的辩护效果,还有可能对被告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因此,所有的辩护策略都应紧紧围绕着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事实进行深入剖析。在受贿罪的辩护过程中,无论是对于定罪辩护还是量刑辩护,都应该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及权钱交易的具体情况为核心展开论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