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身怀恶意散布谣言的行径倘若构成犯罪,将有可能承受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条款所述,倘若有人肆意编造虚假的危险情况、疫情、自然灾害或警方行动等信息,并在互联网上或其他媒体上大肆传播,或者明知这些信息为虚假,却仍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广泛传播,从而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那么他/她便可能被判定犯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然而,若此种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但确实对公共秩序造成了干扰,那么相关人员则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受到行政拘留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扬言实施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