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的情況下,涉嫌刑事犯法者或被告有可能获得即时保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如果犯案情节轻微,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单独使用附加刑罚;
2.如当事人患有严重的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我料理,或为孕妇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保释并不足以引发社会安全隐患;
3.如果羁押期限到期而案件仍未完结,需要采取保释措施来确保诉讼程序得以继续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