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通常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负责决定和执行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可以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提交,无论是以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都可以。接下来,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核实。如果经过审核,发现申请人满足了所有的条件,那么公安机关将会指派专员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当公安机关批准并同意后,办案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最终完成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四条
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