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罪行既可进行自诉亦可选择公诉的方式处理。若被害人寻求公安机关介入以维护自身权益,则应视为自诉。故意伤害罪通常被划归为公诉案件范畴,然而在特定情形下,它亦可能转变为自诉案件。当受害人所遭受的伤害达到了轻伤级别及以上时,加害方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故意伤害罪并不属于亲告罪的范畴,因此原则上受害人无法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会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并交由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倘若检察院未能对相关案件提起公诉,但被害人拥有充分证据证实其受到了轻伤程度的侵害,那么他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故意伤害案件虽属公诉案件,但仅涉及受害人轻微受伤的情况,方可归类为自诉案件。所谓公诉案件,即是指各级检察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依法提起诉讼的案件。与之相对应的,便是自诉案件。换言之,自诉案件即是由自诉人自行发起诉讼的案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