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个体收受贿赂的总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抑或是实际收受贿赂的金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却未超过三万元人民币,然而其涉及到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
同时,如果该犯罪嫌疑人拒绝透露赃款赃物的去向,或者是采取消极措施、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追缴工作;
此外,如果这一行为导致赃款赃物无法追回,甚至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或带来其他严重的不良后果,那么相关机关即可依法对此案展开侦查与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