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盗窃罪的协助者或帮助犯,同样将判定其构成盗窃罪。
然而,作为从犯的帮助犯,他们的判刑标准会相对减轻。
2.对于这些协助者或者帮助犯的惩罚,需要根据其在整个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和作用来进行裁决。例如,如果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扮演的是支持性角色,那么他们将被认定为从犯,受到相应的处罚。而另一方面,如果他们被逼无奈采取了帮助行为,且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则有可能被视为胁从犯,进行更严厉的惩处。
3.通常来说,我国法律对于盗窃罪的立案金额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的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都应该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4.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5.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盗窃,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对于盗窃数额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由受理案件所在地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数额标准进行认定。
6.如果盗窃的是毒品等违禁物品,应当按照盗窃罪进行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