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即行为人为自己便利而未经合法途径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或他人遗失物、隐藏物非法占有,且所涉金额较高,即便被要求归还或交出也依然拒绝这样做。在我国辽宁省地区,对于侵占罪的裁定和处置均严格依照全国通用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