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正在接受取保候审的罪犯或被告人在这段时间内违背了法律法规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背景原因时,他们将有可能被依法重新收押入狱。这个过程通常包含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发现并确认取保候审人员已经违反了相关的取保规定,例如试图逃避侦查工作、干扰证人作证等等。
其次,针对这些违法行为,相关的权力机构将会展开深入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第三步,经过核实之后,如果发现有必要改变现有的强制措施,那么就会提出相应的书面建议,并提交给原来做出决定的机关(通常情况下是法院)进行审查。
最后,如果原决定机关经过审查后,认定确实需要对该名嫌疑人进行收监处理,那么他们将会做出撤销取保候审、改为逮捕或拘留的决定。而在收到这一决定之后,执行机关(通常为公安机关)将会按照命令对嫌疑人实施收监行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纠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