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监视居住期限最长期限不可超出六个月。在这一期间内,看守所的羁押时间亦应计入其中进行独立计算。需要指出的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仅被视为涉嫌犯罪,所有公民在未经过法院依法判决之前,均不能被认定为有罪。
因此,在此阶段,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或朋友有权聘请律师参与到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