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事人是具备取保候审申请资格的,然而,具体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则须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以及涉案人员的具体状况进行评估。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前提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一旦经过30日的拘留安排之后,倘若相关部门认为解除羁押并不会对诉讼程序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那么便可考虑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