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开设赌场罪名的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方通常被强制要求归还其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不法收益,这是我国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中针对赃款处置问题设置的基本规律。退赃行为不仅仅可以有效地修复损失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在量刑环节中法院审理过程中所要参考的重要指标之一。类似于此的行为不但有可能直接影响到最终所需承担的刑事责任程度,还可能影响到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及减刑的可能性。
然而,对于是否有必要实行具体程度的退赃以及具体的退赃额度与实施方式等问题,都需要根据案情严重程度和被告人的实际条件进行综合判断并由法院进行最后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的,应当退赔被害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