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代理人在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会面交谈时,律师具有一定的保密义务。倘若在此过程中遭到非法监听行为,则有可能对律师的职业机密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进而影响到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且高效的法律服务。此类状况极有可能引发法律纷争,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