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购买打折产品本身并不足以被归类为协助网络犯罪活动罪(通称为"帮信罪")。所谓的帮信罪,是指行为人已经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平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但仍然为其实施该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必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空间服务以及通信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撑,亦或是为其发布广告推广信息和进行支付结算业务等提供协助的情形。而普通的购物行为,则通常不会牵涉到上述这些协助的行为,从而也不易引发此类犯罪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