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的处置务须及时实施,因其关乎嫌疑犯的法定权益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接到拘留通知后,家属或代理人应当立即采取行动。任何延误都有可能损害嫌疑犯的权益,比如律师会面,深入理解案件情况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等环节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