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拘的法定时间上限一般设定在最长达37个自然日上,其中涵盖了公安机关的预审和人民检察院的审理批捕所需的法定时间。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嫌疑人一定需要在监狱中度过整整37天。如果在调查过程中,不能找到足够充分的证据或者证据无法证明涉嫌人有罪,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在这些文件被审理完毕前,提前获得释放。
至于具体需要待多长时间,应该依据案情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