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类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主要针对那些被审理者可能会因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者可能同时适用的独立附加刑等处罚的涉嫌犯罪人员或被告,其具体的操作过程以及流程如下:在侦查阶段,负责该案件侦查处理的办案机构,例如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或者检察院享有是否同意采取这一保护措施的决策权;
此外,辩护律师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家属对涉嫌犯罪人员或者被告拥有援引此项权利的机会,他们可以代表申请获取对应的法律保障——取保候审;在接到相关申请后,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经过评估,认为申请者符合相关条件,那么就会做出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在决定采取何种保证方式时,通常有两种选择: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而担保人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并且需要签署相应的保证书;
最后,在获得批准后,涉嫌犯罪人员或者被告需要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