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虽然同属于国家强制性的惩罚手段,但是两者的性质却存在着显著差异。行政拘留主要针对的是违反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行为的惩罚性措施;而刑事拘留则是在有充足证据证明嫌疑人可能构成犯罪行为时,所采取的一种暂时性羁押措施。倘若在执行行政拘留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被拘留者涉嫌更为严重的犯罪活动,比如,原本只是因为普通的盗窃罪名被实施行政拘留,然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证实其实施了如抢劫或者诈骗等更加恶劣的犯罪行为,那么公安部门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其转换为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