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诉法中的重要强制性措施,旨在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得以在无需监禁的状态下等待案件审判的结果。此项措施所承担之主要职责如下:
首先,承诺随时承受传唤并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展开的各项调查工作或出庭受审;
其次,坚决禁止蓄意销毁、篡改证据或者相互串通口供等行为,以防对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造成任何干扰;
再者,未经司法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居住地点,以确保司法机关能随时与其取得联系;
最后,务必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无阻,以便司法机关能够及时获取其行踪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