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个人自退休生活中因涉嫌违反刑法而被刑事拘留时,其家人在案件调查期间往往无法直接与其接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仅能接受律师的会面。为了获取案件信息,家庭成员需要与律师建立联系以进行深入交流。
然而,尽管如此,家属于亲人遭逮捕后应立即寻求律师协助,以便获得及时的法律支持和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