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判处拘役或管制的案件记录-即所谓“案底”-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未存在任何途径进行完美的消除。一经被依法判处此类刑罚,其相关的案件资料将会被永久性地保存在各省份的公安机关内设档案库中,视作个人犯罪的历时背景材料。这种情况可能对涉事人员今后的日常生活乃至就业、境外行程等方面带来负面效应,现阶段并无任何一条具体法规条款明文规定允许当事人主动申请消除此类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