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毒者能否依法获得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其具体答案往往与个案的实际情况及现行的法律法规紧密相关。若涉毒行为牵扯到刑事犯罪行为,例如涉及到贩卖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罪名,那么这个涉毒者有可能因为涉嫌犯罪而面临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在此种情形之下,如果涉毒者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比如其人身危险性较小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等,那么他就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如果涉毒者仅仅是实施了吸食毒品这样的行为,并未触犯刑法中的任何条款,那么他通常只会面临行政处罚,而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