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法庭审判的替代品,而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性手段,旨在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在诉讼程序中提供人身自由上的限制。在此期间内,当事人无须被羁押在看守所之内,可以获得暂时性的外出等待机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当事人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权利,但这并不代表着法院会立即做出判决。实际上,在此阶段内,法院并不会当庭宣布判决结果。审判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程序,通常只会在检察机关正式提出公诉之后才会启动。而当庭宣判的情况则往往出现在庭审活动结束之际,经过法官对于案件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全面审查与权衡之后,方能做出最终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