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其刑事程序中关于是否应立刻实施逮捕这一重要制度,主要依据是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事实。一般来说,公安部门会根据嫌犯参与犯罪的深度、犯罪行为以及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等因素,来判断是否需要申请逮捕令。而当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核之后,如果他们认为存在逮捕的必要性,那么才会批准逮捕。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须立即实施逮捕,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