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确具备在未经逮捕的情况下径行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的同时,尽可能地避免无谓的羁押现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其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身份,以及所涉案件并不属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并且经审查确认其并无社会危害性时,便可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