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并未在个人档案中遗留任何触及刑事犯罪性质的记述,亦即通常所谓之案底。这一举措实则是对被告人或嫌疑犯进行限制的一种强制节制手段,意指其在等候法律公判期间无需在监狱内接受监禁。倘若最终经由法院裁定为无罪释放,或者在案件审理终结后未能确证存在实质性的刑事责任,那么自然不会产生案底。
然而,若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即便在取保候审期间,也仍然会在犯罪记录中有所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