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盗窃案进行审判之际,失主并无须亲自出席庭审。法院将根据相关证据来进行全面深入的案情审理,失主的证人证词可通过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留下的证据材料、现场勘察结果以及物证线索、监控录像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加以收集核实。若失主否认盗窃事实或是其提供的证言对于判定案情走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那么法庭就有可能采取书面证言或者视频作证的方式,以确保获取到最准确无误的陈述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