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一项严谨而庄重的法律措施,它专门为那些可能被判处短期自由刑(如管制)、传统主刑以外的刑罚(如拘役)或独立适用的并罚(即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所设置,或者针对那些虽然涉嫌具有更长时间刑事责任能力且可能被判更重刑期,但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任何实质性威胁者。再进一步来说,对于那些身患重疾、日常生活无法自主支持的当事人,或者是具有孕育、哺育能力的母亲,同样有可能在特定条件下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