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盗窃罪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区分主犯与从犯的关键在于各个犯罪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其所处的地位。
其中,主犯即是指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起到主导、关键或核心作用的犯罪人员,这些人往往包揽了策划、组织、指挥整个犯罪行动或是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并且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反观从犯,则是指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发挥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人员,他们的行为对最终的犯罪结果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均属于主犯范畴。
此外,如果有三名及以上的犯罪者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而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犯罪组织,那么这个组织便可以被认定为犯罪集团。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该集团所犯下的所有罪行进行处罚。
至于第三款规定之外的主犯,则应该依据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所有犯罪行为来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