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接受取保候审之后,被传唤的次数并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
然而,公安机关在侦办过程当中,有权基于案件情节的需求,对正在接受取保候审的相关嫌疑人实施传唤措施,以便进一步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在此过程中,重要的是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传唤行为不被滥用。因此,有关传唤次数的实际执行情况将主要取决于相应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侦查工作的具体需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